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工作,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,规范办理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切实为毕业生提供良好服务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毕业生在学校就业信息网“就业公告”栏认真阅读本规程,明确自己所属情况类别。
2、备齐相关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(航空港校区)办理《报到证》改派,材料不全不予受理。
所有改派办理均需提供原有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或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》。
《报到证》改签
情况一:毕业派遣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,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的(即原《报到证》上无工作单位)
1、毕业生原《报到证》。
2、签定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单位出具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。若如只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未签协议书的,须返还学校发放的原空白《协议书》(返还空白协议书的规定适用于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)。
情况二: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,与新就业单位签约的(即原《报到证》上有工作单位)
1、毕业生原《报到证》。
2、原就业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函(原件)及与原单位签定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3、与新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或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。
情况三: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,改派回原籍
1、毕业生原《报到证》。
2、原就业单位的书面解约函(原件)及与原单位签定的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劳动合同。
毕业后《报到证》补发或改派
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,凡2000年及之后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,均可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发或者改签《报到证》事宜。需补发的同学须带上毕业证原件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《报到证》。需改签的同学请参见上栏“《报到证》改签”的内容。
《报到证》遗失补办
若《报到证》蓝色正本遗失,可从本人档案袋内提取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》使用(即《报到证》白色存根联)。若《报到证》正本遗失(或正本与存根联皆遗失),需到公开发行的报刊挂失,凭挂失证明(即刊登有挂失内容的报纸)可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报到证。
注意事项
毕业生户档不直接由就业单位接收,需挂靠人才服务机构,必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的落户接收函(如:成都市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》;北京市《非北京市生源毕业生进京函》,具体根据当地要求办理),签约有权接收学生户档的用人单位的毕业生(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部队等)不需此接收函。
3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
改派后持新《报到证》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(户口所在校区)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请毕业生按此通知要求准备材料,办理手续,方能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,顺利办理改派手续。
备注:
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址:航空港校区科教楼310
四川省教育厅地址:成都市陕西街(天府广场附近)
成都市公安局地址:成都市正府街
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局地址:成都市龙泉驿区北干道